產品介紹
防火玻璃非承重墻,由防火玻璃、鑲嵌框架和防火密封材料組成,在一定時間內,滿足耐火穩定性、完整性和隔熱性要求的非承重隔墻。防火玻璃非承重隔墻按耐火極限分為四個等級,即Ⅰ級(1小時)、Ⅱ級(0.75小時)、Ⅲ級(0.5小時)、Ⅳ級(0.25小時)。
新的《建筑設計防火規定》GB50016-2014中規定:“與周圍連通空間應進行防火分隔:采用防火隔墻時,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.0h;采用防護玻璃隔墻時,其耐火隔熱性和耐火完整性不應低于1.0h?!?/span>
執行標準
GA 97-1995《防火玻璃非承重墻通用技術條件》
CNCA-C18-02:2014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火災防護產品》
CCCF-HZFH-02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火災防護產品 建筑耐火構件產品》
技術要求
1. 防火玻璃非承重墻表面不允許有壓抗及明顯的凹凸、空洞等缺陷;其表面應做防銹處理,涂層應均勻,不得有斑駁、流淌等現象;
2. 產品適用于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GB50016-2014中的5.3.2;5.3.6;6.2.5條款。
產品優點
1. 玻璃連同框架能滿足1.0h耐火穩定性、完整性和隔熱性;
2. 具有防火、隔煙、阻擋高溫的特殊功能;
3. 產品高檔、簡潔、通透性好;
4. 選用隔熱型防火玻璃,無需加自動水噴淋系統。